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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門取消普通住房標準 持續鞏固房地產市場穩定態勢

南方+ 2025年05月02日

近日,經江門市人民政府同意,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財政局、國家稅務總局江門市稅務局聯合印發了《關于取消普通住房標準有關事項的通知》。

自2025年4月30日起,江門市取消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標準。江門市適用土地增值稅免征政策的普通住宅標準,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財政局、國家稅務總局江門市稅務局另行制定發布。

據了解,目前江門市個人住房貸款首付比例和利率,和住房交易中增值稅和契稅的稅率及減免稅政策,已不再區分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普通住宅標準主要用于對房地產開發企業銷售普通住宅及其他類型房地產(含非普通住宅)征收的土地增值稅,即納稅人建造普通標準住宅出售,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的,繼續免征土地增值稅。

取消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標準是落實國家穩定房地產市場部署的政策措施,有利于持續鞏固房地產市場穩定態勢。根據國家、省有關文件精神,取消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標準的城市,適用土地增值稅免稅政策的普通住宅標準延續執行。據相關部門介紹,后續將盡快制定適用土地增值稅免征政策的普通住宅標準,以保持政策的延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