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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多名工人成功討回欠薪!蓬江多部門“調解+聯動”多元化解矛盾糾紛

蓬江發布 2025年04月26日

近日,江門市蓬江區司法局荷塘司法所聯合荷塘人社所、荷塘平安法治辦,經過連日努力,成功化解一起拖欠工人工資糾紛,為32名農民工追回被拖欠工資共計321274元,切實維護了勞動者合法權益,贏得群眾贊譽。

工資被欠,追討無果

2024年7月15日,江門市某玻璃實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 “玻璃公司”)與歸某簽訂租賃合同,將位于江門市蓬江區荷塘鎮某工業區約3500平方米的廠房租給歸某經營玻璃廠。歸某招募廖某等32人工作。自2025年3月20日起,工廠因無訂單停工,歸某拖欠工人2024年12月至2025年3月工資達40多萬元。工人代表多次與歸某談判,要求支付工資。歸某稱自己也被拖欠90多萬貨款,且與玻璃公司簽訂的租賃合同約定,工廠機器不能隨便變賣。因工廠無新訂單,缺乏流動資金支付工資。

快速響應,精準介入

接案后,荷塘鎮勞動爭議人民調解委員會立即啟動聯動聯調機制。荷塘司法所、荷塘人社所、荷塘平安法治辦成立聯合調解工作組迅速介入。調解員在現場了解到,玻璃公司不僅出租廠房,還為歸某供應玻璃原材料,歸某工廠的生產設備抵押給了玻璃公司,變賣需經其同意。部分工人認為在玻璃公司廠房工作,原材料也來自該公司,即便歸某沒錢付工資,也可以將玻璃公司作為被申請人申請勞動仲裁討薪。

柔性疏導,提出方案

針對這一情況,聯合調解工作組研討分析,制定初步調解方案。一方面,調解員向工人以案釋法,指出雖玻璃公司與歸某有合作,但工人由歸某招募,與玻璃公司不存在勞動關系,貿然以其為被申請人申請勞動仲裁可能被駁回,建議向歸某追討欠薪。另一方面,歸某同意變賣生產設備支付欠薪,但玻璃公司老板顧某不同意。調解員聯系顧某到工廠協商。

顧某表示同情工人被拖欠工資,但因歸某也拖欠自己玻璃原材料貨款和廠房租金,所以不同意變賣設備。調解員引用《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相關規定,說明破產公司財產執行分配中,職工工資優先受償,工人工資受償順序先于原材料貨款和廠房租金。同時建議顧某,若不同意變賣設備,可考慮直接收購,代歸某支付工人工資。顧某與股東商量后,同意該方案,但只愿支付工人工資的80%。

耐心安撫,成功討薪

對于顧某的支付方案,工人們反應不一,部分同意收取80%工資,部分要求全額支付。調解員理解工人心情,同時指出歸某短期內確實無法支付40多萬工資。顧某的方案雖非足額支付,但承諾簽訂人民調解協議后立即支付,比訴訟途徑更能減輕工人訴累。經調解員耐心釋法勸導,工人們權衡利弊,最終同意方案。工人、歸某和顧某三方簽訂人民調解協議,顧某在3天內分批支付了32名工人工資,妥善解決了群體性糾紛。

近年來,蓬江區司法局積極與區綜治中心、區人民法院、區人社局等部門構建聯合調解機制,深入踐行新時代“楓橋經驗”推進多元化解矛盾糾紛。下一步,蓬江區司法局將聯合更多職能部門,對勞動爭議糾紛早介入、早處理、早化解,打通勞動者維權服務 “最后一公里”,將更多糾紛化解在基層,為構建和諧勞動關系、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奠定堅實基礎。

(通訊員/蘇敬偉 吳祎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