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江區公布三起違反工作紀律典型案例
近日,蓬江清風官方微信公眾號選取蓬江區紀委監委查處的三起違反工作紀律典型案例進行以案說紀,請黨員干部一起學習。
【案例1】2017年4月,蓬江區某養老公寓向該區民政局申請辦理養老機構設立許可證,該局時任副局長李某在審核申辦資料時,未正確履行審核把關職責,在該公寓提交的部分材料過期失效,不滿足設立條件的情況下,仍審批同意向該公寓頒發許可證,造成25萬元養老床位補貼被錯誤發放,李某對此負主要領導責任。李某還存在其他違紀行為。2023年12月,李某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政務記大過處分。
【案例2】2017年11月,蓬江區杜阮鎮某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黃某,在協助區政府收儲該村土地工作過程中,沒有查明被收儲土地權屬,僅組織該村各村小組到擬征收紅線范圍的部分土地實地勘察、現場指界,即向土地收儲部門確認收儲土地紅線范圍,經核查發現,所收儲地塊中存在權屬爭議土地,導致土地補償款427.18萬元被錯誤支付給該村委會和村小組,至今未能追回,對土地收儲工作造成不良影響。2024年5月,黃某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案例3】2017年,某鎮鎮委書記張某在收儲某地塊過程中,在向原土地權屬人支付地上物補償款后,未按補償協議履行職責,沒有按要求將該塊地上附著物一次性移交該鎮接收管理,也沒有跟進后續日常管理、維護、核銷等相關工作,直至2021年4月區委巡察期間該地塊管理權仍實際掌握在原權屬人手上,大量建筑、設施因失管失修損毀嚴重,大量苗木被損毀、盜挖,國有資產失管失控。經重新清點,因未及時接管造成損毀滅失的地上附著物價值417.2萬元,張某對此負有重要領導責任。2023年12月,張某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